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装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神农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林区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正科级干部1人,副科级干部1人,参公编制4人,以钱养事2人,聘用零时人员2人,退休3人;下设办公室,业务科、财务科、信贷科、服务大厅。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是:中心将在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下,在林区党委、政府和林区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的精神,精细管理、规范运作、创新举措、真情服务,努力为广大缴存职工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将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增缴扩面,实现住房公积金归集额达到1.2亿元以上,比2018年增长30%。
(2)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使广大职工享受到更多政策实惠,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000万元,让困难职工早日实现住有所居梦想。
(3)深入贯彻有关法规,切实维护职工权益,进一步扩大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覆盖率,实现新增缴存职工100人以上。
(4)打造诚信环境,严格控制风险,将公积金贷款逾期率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资产优良率保持在99%以上。
四、收入、支出预算安排说明
(一)2019年收入情况: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一般预算收入280.6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拔款收入60.65万元,上缴管理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中的其他财政拨款收入200万元,上年结转20万元。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二)2019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支出情况:
1、2019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预算支出
2019年公积管理中心一般预算支出60.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50.05万元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8万元,商品服务及资本性支出1.8万元(办公费)收支平衡。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2、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支出
2018年公积金管理中心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支出200万元,其中办公费6万,印刷费4万,水电费6万元,邮电费8万元,物业管理费5万,差旅费8万元,租赁费12万,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劳务费40万元,工会经费、福利费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8万元,医疗费3万元(职工体验费),救济费15万元(扶贫资金),伙食补助费10万元,网络建设费2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9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含党建经费)收支平衡。
3、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地点由政府统一安排搬入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办公,因此各项费用就有所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鄂财采发[2004)]2号)及神财采[2004]138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2019年预算安排采购支出19万元,,主要是大厅搬迁到新的办公楼后购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
4、结转结余支出
2018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约20万元,纳入2019年预算支出。其中水电费2万元,印刷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万元(含综合治理、档案管理等费用)
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说明:
(一)2019年公务接待费4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等。
(二)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等;2019年预算后事业单位又实行公车改革,因此在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有预算就没有支出了。
(三)2019年因公出国出境费用与2018年一样,没有安排预算费用。
六、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预算收入比2018年预算收入减少125.2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初有购买服务大厅的费用后经政府批准,中心拟整体搬迁到新建的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服务大厅购置费用就没有支付, 2019年的费用就有所减少。
2019年预算支出比2018年减少的原因:是中心拟整体搬迁到新建的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就没有服务大厅购置费用支出。
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整体支出280.65万元。完成公积金归集目标1.2亿,归集费用40万元;发放公积金贷款8000万元,发放贷款费用50万元。
八、国有资产及占有情况
中心在2018年年底国有资产总计达280.41万元,其中货币资金86.84万元占31%,固定资产106.09万元占38%,无形资产87.48万元占31%。
神农架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将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经林区政府批准,中心拟整体搬迁到新建的政务服务中心,中心将抓住机遇,完善服务设施,加强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同时还要加强财务工作政策、法律方面的学习,增强风险管控意识,促进单位内控制度规范,努力加强财务核算管理能力,按照《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86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的规定,开源节流,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加强资金安全运行监管,确保公积金资金安全,切实保障和维护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发挥更大作用。
注: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神农架林区住房公积金中心
201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