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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林区住房公积金中心2020年预算编报说明
索 引 号:011500713/2020-113570 发文单位:神农架林区住房公积金中心 主题分类:其他 名  称:神农架林区住房公积金中心2020年预算编报说明 发文日期:2020-07-10 16:01 发布日期:2020-07-10 16:01 文  号: 文  号: 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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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装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神农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林区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正科级干部1人,副科级干部2人,全额事业编制7人,以钱养事1人,聘用零时人员2人,退休3人;下设办公室,业务科、财务科、信贷科、服务大厅。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是:中心将在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下,在林区党委、政府和林区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的精神,精细管理、规范运作、创新举措、真情服务,努力为广大缴存职工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将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增缴扩面,实现住房公积金归集额达到1.4亿元以上,比2019年增长25%。

(2)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使广大职工享受到更多政策实惠,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000万元,让困难职工早日实现住有所居梦想。

(3)深入贯彻有关法规,切实维护职工权益,进一步扩大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覆盖率,实现新增缴存职工150人以上。

(4)打造诚信环境,严格控制风险,将公积金贷款逾期率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资产优良率保持在99%以上。

四、收入、支出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0年收入情况: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一般预算收入290.1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拔款收入90.18万元,上缴管理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中的其他财政拨款收入200万元,上年结转110.75万元。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二)2020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支出情况:  

1、2020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预算支出

 2020年林区住房公积金中心一般预算支出90.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52.59万元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1万元,商品服务及资本性支出32.68万元收支平衡。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52.59万元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9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年底在职和退休人员三个月奖励工资。
(2)商品和服务性支出32.6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公务接待、邮电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2、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支出

2020年公积金管理中心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支出200万元,其中办公费11.2万,印刷费8万,水电费10万元,邮电费6万元,物业管理费6万,差旅费5万元,租赁费5万,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2万元,维修费18万元,劳务费30万元,咨询、手续费0.8万元,工会经费、福利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7万元,伙食补助费7万元,网络建设费64万元(其中信息平台55万元、UPS备用电源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5万元,收支平衡。

3、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地点由政府统一安排搬入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办公,因此各项费用就有所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鄂财采发[2004)]2号)及神财采[2004]138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2020年预算安排采购支出共计79万元;主要包括信息平台二期建设费55万元,专用设备 UPS备用电源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5万元。

4、结转结余支出

201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约110.75万元,纳入2020年预算支出。其中办公费5万,印刷费2万,咨询费2万元,水电费5万元,邮电费5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差旅费20万元,出国出境费5万,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2万元,维修费25.75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7.55万元,伙食补助费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5万元(含综合治理、档案管理、党建等费用)

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0年公务接待费4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等。

(二)2020年没有公务用车运行费。

(三)2020年因公出国出境费用5万元。

六、预算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比2019年预算收入增加120.2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在现有网站、微信、自助终端、短信服务渠道上进行二期建设。

2020年预算支出比2019年增加的原因:按照林区大数据产业发展要求,做好“一张网”建设,建立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信息共享机制,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数据体系,实现部门联网,在现有网站、微信、自助终端、短信服务渠道上办理各项业务功能,保证数据安全和服务质量及资金安全;实现信息和资金同步,进行二期建设所增加费用。

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整体支出400.93万元。完成公积金归集目标1.4亿,归集费用60万元;发放公积金贷款5000万元,发放贷款费用40万元。

八、国有资产及资产占有情况

中心在2019年年底国有资产总计达348.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8.77万元占40%,非流动资产210.15万元占60%。

神农架林区住房公积金中心2020年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全区人民“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的安居梦,继续奋斗、开拓进取,努力做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以“廉洁 利民  高效”为原则,充分考虑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2020年部门预算在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的基础上,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软、硬件建设,建设高标准机房,保证数据安全和服务质量及资金安全;完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工作,实现信息和资金同步,实现缴存人异地转移无缝连接;深入开发,实现业务网上申请、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在现有网站、微信、自助终端、短信服务渠道办理各项业务等功能,满足缴存单位和职工多样化的需求,推动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向信息化全面迈进。同时还要加强法律方面的学习,增强风险管控意识,促进单位内控制度规范,努力加强财务核算管理能力,按照《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86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的规定,开源节流,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加强资金安全运行监管,确保公积金资金安全,切实保障和维护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发挥更大作用。

注: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20年5月29日

附件:

林区公积金中心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林区公积金中心2020年预算表.pdf

林区公积金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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