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切实维护缴存人合法权益,林区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的清理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清理对象
1.缴存人因离职、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封存超过6个月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2.缴存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封存超过6个月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3.单位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解散或改制等原因,长期封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 清理方式
根据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缴存人身份信息状况,采取以下两种清理方式。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身份信息准确无误的
1.缴存人调离林区,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
缴存人可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接续。线上通过微信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将缴存人在林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至现缴存地接续缴存;线下至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申请将缴存人在林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至现缴存地接续缴存。
2.缴存人退休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
缴存人可申请办理销户提取。线上登录微信公众号“神农架住房公积金”或“手机公积金”app申请;线下至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
3.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由直系亲属办理销户提取,需提供缴存人身份证、直系亲属身份证、Ⅰ类银行卡、签订提取承诺书、缴存人死亡证明;线下至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身份信息或身份信息不准确的
单位仍存续的:由中心统一发协助函至封存人员所在单位,由单位完善或更正职工身份信息并盖章后提交给中心,中心再以发送短信的方式通知其办理相关提取手续。
单位破产或改制等原因已不再存续的:缴存人提供能证明本人身份信息的相关材料(如:工作证、退休证、失业下岗证、社保凭证等),提交至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经核实后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三 其他事项
1.各缴存单位要对本单位的个人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户逐一进行核实,完善身份信息。对符合销户提取、转移条件的,应通知职工本人尽快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提取或转移手续。
2.我中心将通过平台发送提醒短信,请符合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或转移的缴存人,于2024年12月31日前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或转移手续。
联系电话:12329 0719-3316511 0719-3335767 0719-3336816
林区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