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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 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的通知
索 引 号:011500713/2025-32546 发文单位:神农架林区住房公积金中心 主题分类:其他 名  称: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 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的通知 发文日期:2025-10-09 10:35 发布日期:2025-10-09 10:35 文  号: 文  号: 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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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公积20255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

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个人:

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切实解决缴存人合理需求,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按省住建厅意见,结合林区实际情况,经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现将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认房不认贷”

对于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缴存人夫妻双方为单位,在林区内名下房产不超过2套(含当前准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优化租房提取相关政策

缴存人及配偶在林区内无自住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以家庭为单位,可每月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也可按自然年度计算,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金额上限不超过1.5万元(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可按上限额度的1.4倍申请提取),提取后账户余额至少保留10元,且不影响其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

、本《通知》由神农架林区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

服务热线:12329  12345  0719-3316511

线上办理渠道:微信公众号:snjg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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